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保险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保险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保险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保险律师 在线咨询 保险贴吧  
  保险新闻 - 机动车保险 - 财产保险 - 人寿保险 - 保险理赔 - 涉外保险 - 工伤保险 - 社会保险 - 养老保险  
    北京特邀保险理赔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保险理赔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行业新闻> 浏览

中日相继遭遇地震 政协委员再吁“巨灾保险”

中国保险法律网 2011-3-16   来源:   编辑: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张丹) 最近两天,云南盈江县和日本相继发生的地震,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汉宇对灾后补偿机制的思考,继2009年提出农业巨灾保险缺位后,他再次呼吁中国应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联合国统计资料显示,自20世纪以来,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仅2010年上半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就高达2113.9亿元。“虽然中国在重大自然灾害中救助、重建工作都十分迅速有效,”但李汉宇认为,面对巨大的经济损失,以政府财政救助为主的模式很大程度上加重了财政负担,也降低了灾后经济恢复的效率。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已有1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世界巨灾保险赔付率平均超过30%;而在中国,以2008年汶川地震为例,保险赔付占经济损失不到1%。李汉宇呼吁,“建立符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十分必要。”

       李汉宇以巨灾保险中农业补偿为例,建议政府从农业直补款中拨出部分建立保险基金。“一两百块对扶贫的作用并不大,但建立保险基金后,一旦发生灾害就可立即从中拿出一定规模的资金,尽快救灾保生产。”

        李汉宇建议,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制定巨灾保险法,用法律形式明确政府、保险人等主体在巨灾保险中的职能和作用,政府直接或间接的介入巨灾保险市场,建立起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通过探索逐步将一些领域的巨灾赔偿纳入保险范围。(完) 
 
上一条: ·王永正委员:建议取消社保待遇地域障碍
下一条: ·中再多家子公司换帅画外音:中投要做积极股东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