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市场监管】 2003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武汉办公室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进一步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促进市场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
①突出抓好对车辆险市场的监管。组织对实施车险改革的武汉市各保险公司承保、核保、出单情况的检查;3月、5月、6月分3次对武汉市部分产险机构进行了车险专项检查和巡查,促进了车险改革平稳推进。
②以集中整顿规范活动为契机,严肃查处市场违规问题。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集中检查了武汉保险市场上的经营行为,发现存在假账目、假赔案、假保费等问题;同时根据信访举报和投诉,认真开展了对相关保险机构的重点检查。全年对武汉市17个机构、3名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对12个保险机构予以警告,对1个保险机构通报批评,共对违规保险机构罚款7万元;对1名高级管理人员责令撤换,对1名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并罚款5 000元,震慑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重点经营领域的规范。武汉保监办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突出强化了行业自律工作,支持协会组织同业签订《车险自律公约》、《招投标业务自律公约》,进一步完善《航意险自律公约》,使一些竞争激烈的业务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
④扎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健全、规范保险市场体系,提出加快在武汉设立法人保险机构步伐的建议,引起湖北省人民政府的重视;积极同未进入湖北的保险主体联系,吸引有条件的主体进入湖北市场。加大对中介市场的监管力度,指导并严格要求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筹备、设立;召开专业中介机构分析会,强调中介机构在拓展生存空间的同时要规范发展,进一步规范营销人员的职业行为,完善个人代理人“黑名单”制度和个人代理人流动管理办法。加强了监管报表的管理,在对监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提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加强了对监管报表的分析。通过建立监管报表比对系统,将全辖135个地市级保险机构全部纳入比对范围,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提高了各公司对监管报表准确性的认识,为逐步向非现场监管过渡创造了条件。(谭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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