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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法律网 2009-1-17 来源: 编辑: |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有时保险人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难以确定,比如,与索赔申请人就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达成协议,或者由于事故情况复杂、损失较大等原因,对于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一时不能确定等,往往会影响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及时履行。因此,为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遭受损失或损害后能够及时获得一定的补偿,《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人先予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即: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确定最低数额予以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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