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支公司开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邓岗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三、核准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地址为三亚市河东路15号检察大厦一楼。
四、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支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由总公司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
你公司应持本批复、总公司对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中心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的授权书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