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纳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请示》(海纳源保险经发(2006)004号)收悉。依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辽宁海纳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设立。
二、分公司业务经营区域:辽宁省营口市行政辖区。
三、分公司营业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华海佳苑A座2号。
四、分公司业务经营范围: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五、核准于涛的营口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六、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辽宁保监局领取该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并到该分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此复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