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海南保险行业协会、海南保险学会: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入开展诚信教育的通知》(保监发[2006]2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保险业的诚信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保险诚信建设,为又快又好地发展海南保险业奠定基础,我局制定了《海南保险业2006年度诚信教育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把诚信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不走过场。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各公司要做好制定年度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报送教育总结以及加强诚信建设的阶段性规划等各项工作;海南保险行业协会、海南保险学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海南保监局的指导下,做好制定具体计划、购买教材、组织培训、专题辅导等工作。
三、如在实施诚信教育过程有需要进行协调事宜,各单位可直接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冯伟,电话:68596995.
附件:保险法律法规诚信要求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