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了全面掌握各处室(含省保险行业协会,下同)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进度,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现就进一步做好工作总结汇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汇报的形式和内容
总结汇报分为定期总结汇报和专项总结汇报两类。其中,定期总结汇报包括一周、季度、半年、全年四种时段类别。
(一)一周总结汇报
各处室须每周填写周工作总结计划表(详见附表),并送交办公室秘书科。秘书科汇总后报送局领导。在周工作总结计划表中应逐项填写当周的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列出下周要完成的工作或达到的进度。
(二)季度总结汇报
各处室原则上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向分管领导口头或书面进行工作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为本季度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情况、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
(三)半年和全年总结汇报
各处室须于每年年中和年末撰写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告,并根据安排向分管局长或局务会进行工作汇报。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应对前期重点工作任务和其他工作进展完成情况进行客观总结分析,归纳经验,查找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下阶段工作的具体思路、目标和措施。
(四)专项总结汇报
各处室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将所负责的全局重点工作和临时承接工作的完成情况向分管局长做专项总结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为工作总体思路、安排部署和完成效果以及下阶段需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二、相关要求
(一) 各处室须在每周五下午将周工作总结计划表送交办公室秘书科。并在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15日前将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送交办公室秘书科。
(二)各处室要把工作总结和政务信息报送紧密结合起来,不仅要以此杜绝迟报、漏报问题,同时还要注意在总结中挖掘工作亮点,做好更深层次的分析。办公室秘书科要做好相关督促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工作总结汇报是规范我局日常工作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处室要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我局将把各处室执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对没有达到相关要求的处室,将取消其本年参评先进的资格。
附表:周工作总结计划表
二OO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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