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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众恒祥终身保险

中国保险法律网 2010-10-18   来源:   编辑:
 
公司名称
  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险种名称
  联众恒祥终身保险
  投保范围
  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死亡,本公司按保单计划书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终止、解除或中止效力后,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除外责任
  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本公司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近复效之日起两年内的自伤或自杀行为,无论当时是否神志清醒;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主动参与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罢工或恐怖主义活动;
  五、被保险人故意犯罪、企图犯罪、犯法或拘捕;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病毒(hiv呈阳性),但自本合同生效或最近复效之日期满二年的除外;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以上情形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保险期间
  终身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费支付期限为终身、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或支付至50周岁、55周岁、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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