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保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社会养老保险可异地转移12%的单位缴费。
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单位缴费为工资基数的20%,12%转给转入地,将减轻转入地未来资金支付压力;剩余8%留给转出地,用于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