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本不存在所谓“全险”,但有些保险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发明”了这个似是而非的概念。人们通常所说的“全险”,实际上也只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
即便是投保了上述主险、附加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最近,一位从事保险行业的资深人士,应笔者之约,为车主揭示了保险公司理赔的十一大“禁区”。
“禁区”之一: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
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禁区”之二: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
“禁区”之三: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
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赔偿。因为损失是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才造成的。
“禁区”之四: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禁区”之五:没经过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
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你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禁区”之六: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
如果你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嫌麻烦或行好心而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禁区”之七: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
“禁区”之八: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不赔。
如果因为驾驶员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保险公司不会对此作任何赔偿。
“禁区”之九:撞到自家人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却这些人以外的,都被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如果自家人被撞,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禁区”之十: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不赔。
据专业人士分析,这条免责条款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的骗保行为。他们将以前换下来的破损车灯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骗取赔款。由于车灯的位置很容易受到损坏,但因这一免责条款不少车主即使无心的剐蹭也得不到赔偿。
“禁区”之十一: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
买车后,很多车主会自己加装音响、电台、冰箱、尾翼、行李架等,多数保险公司营销员不会提示车主为此单独投保。一旦撞了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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