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被签名”,我的保单你做主?
日前,来自福建泉州南安的傅先生向中国企业新闻网投诉称,2005到2007年间被保人爱人陈丽阳(投保人)首期以现金方式给被保人傅辉跃购买人寿康宁终身保险4800元、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0元,分红险4600元,合计每年9600元。
傅先生于2008年6月4 日,在工作过程中不慎被机械切断三个手指,被保人在6 月11 日以两份同样带有被保人签名向南安人寿保险支公司前台报案,后经了解才发现,06至07年续保期间,承保人未经投保人同意,在复效申请内容擅自减少投保项目。从签订二十年合同的险项由三项减少至两项,在投保人签名空格里模仿伪造投保人笔迹签了字。导致被保人在理赔上出现不该带来的麻烦,严重损害了被保人应有而正当的合法权益。
无独有偶,来自江苏泰州的陈先生也遇见了类似的情况,只有小学文化的陈老先生,高龄70。在中国人寿泰州中支公司业务员推销下,为小孩买了12份保险,年缴保费近100万元。拿到保险单后,发现所有签名均由他人代签,业务员也承认了是他代签的,根据他们庭审的录音可以证明。“我要求退保,因为每年交100万元保费,到最后如果被认定合同无效拒赔,岂不是太冤了?!”陈先生向本网反映:“但是保险公司一会承认有效,一会承认无效,最后又来了个荒谬的半有效。几个月过去了就是不退我保费,说一定要退的话,就扣掉30万元手续费。”